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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司预先核准名称申请延期

时间:2018-08-03   作者:www.0769xgcx.com  【原创】       阅读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未到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设立或变更登记的,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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