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1、 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2、《外商投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须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