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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司注销出具清算报告书需要的资料

时间:2018-07-12   作者:0769xgcx.com  【原创】       阅读

在东莞市办理公司注销,出具清算报告书是核心环节。通常由清算组或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主要涉及以下资料:

1. 主体与决议文件
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以及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及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决定。

2. 清算组资料
包括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清算组在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的通知书(或公示系统截图)。

3. 财务与税务文件
必须提供截止注销日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完税证明(清税证明)。若涉及资产处置,需附相关合同及凭证。

4. 债权债务文件
需提供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注销公告样张,以及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的说明。

5. 剩余资产分配
列明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的分配明细表,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
若公司存在分公司或对外投资,需先完成分公司的注销;若委托中介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清算组即可出具正式的《清算报告》,由全体股东签署确认,随后提交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纳税审核报告需提供资料
序号资料内容备注
3业务约定书和管理当局声明书(与税务所签订,但需公司盖章,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清算决议
7刊载注销公告的报纸;
8凭证、账套(或账本)
9提供国地税密码(如不提供便需提供全年国地税纳税情况申报表)
10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最后一期所有的银行对账单
13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税审报告
11如有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提供批文复印件
12资产所有权证明的复印件(合同或原始凭证,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
1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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