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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税务登记办理事项

时间:2018-07-27   作者:www.0769xgcx.com  【原创】       阅读

办理条件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文书编号:210321)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办理程序

   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主管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受理、审核、批准(决定)。
   
   五、违章处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前,要按规定缴销发票领购簿、未用完的空白发票;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的,要按规定缴销金税卡、IC卡和读卡器,涉及其他税务资格的也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取消。
   (三)纳税人有在查案件或违法违章案件的,必须办理结案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先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应向主管国税分局申报清算所得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实行网上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报送本年的纸质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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